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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6 17:54:22 |  访问:210

金华市中医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金华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迄今已有60多年历史,现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名院”建设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金华市中医医院因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现面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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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要求
1.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4.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5.专业问题由医院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971935048@qq.com(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注册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个人简历和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50%、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开始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根据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网(http://www.jhszyy.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录用
1.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录用人员享受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2.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录用公示前放弃的,由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录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3.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或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136886,联系人:郑老师、汪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13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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