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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王才网 | 发布时间:2021-10-30 18:59:49 |  访问:2968

根据《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用人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教学督导教师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素质要求: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水平,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热心督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三)职称要求: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能力要求:有教学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教育教学理论功底深厚,教育教学能力强,能参与学院教育教学活动,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关于教学的规章制度,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五)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职督导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56年10月以后出生)

三、享受待遇

(一)工资待遇面谈。

(二)此次招聘岗位为临时性用工岗位,试用期两个月,聘期至2022年7月结束。聘期满如岗位需要,优先聘用。病假、事假程序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实行按月发送,学院为临时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应聘申请表、身份证、职称证、工作经历佐证等各类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mzxyrsc@163.com,报名时请注明申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院将电话通知,并告知具体面试事宜;在2021年10月30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即是资格审查未通过,学院不另行通知。

3.本公告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

联系人:郑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451)85560023

学院纪检委、纪检监察处电话:(0451)85560102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附件: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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